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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n 07, 2021

游客卧底式打假成旅游市场“啄木鸟”

大连康辉旅游据有关方面报道,日前在一些地方出现的游客卧底式打假,旅游不看风景,只收集旅行社违规证据,事后向旅游部门投诉拿赔偿。这一情况引起社会热议。

据报道,5月,某打假游人参加了沈阳某旅行社的“营口温泉一日游”。一路上,他与大巴司机和导游亲切聊天,询问大巴车有没有营运执照、导游是否有导游证。拿到合同和行程单后,他一一对照是否更改了路线和项目,宣传内容是否与事实相符,并且全程拍照。3天后,他以旅行社宣传温泉治疗疾病功效过于夸大、承诺“露天温泉”实为“室内温泉”、因年龄超过60岁加收团款20元为由,投诉到旅游局。经协商,该旅行社赔偿其2200元。

去年,一位外地游客在云南结束行程后,认为整个行程不像组团社承诺的那样,玩得不开心,要求旅行社赔偿3000多元团费,以及违约金等费用合计2万元。这名客人对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办法很了解,但协商过程中他既未出具与组团社签订的旅游合同,也未出具旅行社存在问题的证据,最终旅行社没有赔钱。

“打假游人”之所以出现,是因为部分旅行社确实有违规行为,“有假可打”。例如导游没有导游证、旅行社随意更改线路和旅游项目等。有人认为,游客出行遭遇侵权时,有时迫于压力不敢维权。“打假游人”既帮助了游客维权,也是对旅行社的警示,能促进旅行社改进服务质量。也有旅行社质疑“打假游人”的动机,是不是“知假买假”就为了索赔?是否有敲诈之嫌。

有关方面表示,市场是由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组成的,市场规则需要买卖双方来维护,如果消费者一方出现恶意行为的话,经营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旅游投诉集中于旅行社和导游,反映出旅游市场的痼疾。

有游客认为,职业打假人就像“啄木鸟”,吃掉害虫或许仅仅是为了填饱肚子,但“啄木鸟”效应,是保护了整片森林。专业律师表示,消费者有权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、有权要求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、有权向相关机构进行投诉。因此,旅行社在提供服务过程中,如果确实存在违规或违反约定的行为,“打假游人”的行为是行使法律赋予其权利的表现,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,这种行为有助于促进旅游行业健康发展。也有律师表示,职业打假跟传统意义上的消费者购物或获取服务在性质上又有区别,一些“以营利为目的”的职业打假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无关。

专家认为,旅游市场要健康发展,监管要走在“啄木鸟”前面。当旅行社依法依规诚信经营,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行业进行完善的、有力的监管,“啄木鸟”会慢慢淡出人们的视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