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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 08, 2021

国家旅游局:旅游企业不能以“营改增”为由涨价

 大连康辉旅行社最新消息,国家旅游局和中国旅游饭店协会新闻发言人就“营改增”后饭店业税收负担问题答记者问,现将有关细节作一详细报道:

问:对饭店行业来说,“营改增”是怎样计税的?

答:五一后,生活服务业等几大方面将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。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我国两个主要的流转税税种。“营改增”,就是由征收营业税变成征收增值税,并不是在原征收营业税的基础上进一步征收一道增值税。

增值税与营业税的计算办法不同:营业税直接根据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,计税销售额是含税销售额;而增值税就需要扣减成本费用中的进项税额后,然后最终确定应纳税额。“营改增”改变了重复征税,由以前的道道征税变为环环抵扣。

问:改缴增值税后,相对饭店来说,税负是升了还是降了?

答:在营业税制下,不管饭店经营规模大小,都以其取得的整体收入(包括房费、服务费等),按照5%的税率计算需要缴纳的营业税。

改征增值税后,饭店业的纳税一共分为两类:第一类是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饭店,应该使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%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,与以前5%的营业税税率相比,它的税收负担直接下降约40%。第二类是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大型饭店,这部分企业适用6%的增值税税率,税率直观上上升了1%,但是饭店的水、电、燃气、消耗性日用品和许多固定资产、房屋装修及维护费用、其他外包服务等可按以前规定抵扣所含的增值税。在纳税过程中合法取得增值税发票抵扣之后,饭店的税收负担不可能上升。

问:5月1日全面实行“营改增”在即,行业和饭店业应怎样积极应对?

答:“营改增”除了税收计算办法本身的变化,对企业来说,还是一个内外兼修的过程,强调企业的运营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。饭店业特别是星级饭店要做好全面准备,积极参与财税部门开展的纳税培训和政策教育,正确理解、严格实行“营改增”政策,进一步管理内外部流程,提升综合竞争力,迅速适应增值税制度,切实分享到“营改增”红利。

5月1日,新一轮“营改增”将落实,旅游市场也将进入空前旺季。包括饭店业在内的全部旅游企业要在住宿、餐饮、休闲等各方面服务中保障好消费者权益,提升游客满意度,不要以“营改增”为借口乘机涨价。相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。